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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月的暖风习习,李忠信安静地走在街上,安静的回首。

        他的目光扫过城市里面那些陌生而充满朝气的面孔,心莫名地激动起来。

        这种朝气是后世李忠信极少看到的,后世纸醉金迷的生活让人们沉沦,也变得暮气沉沉的,和这个时代的气息截然不同。

        他重生到八二年的江城,城市里有着这样朝气的人们,李忠信坚信,用不了多久,他就能够让这个城市铸就辉煌。

        重生以来的这段时间里,李忠信的思想开始发生了巨大的转变,最开始的时候,他只是想要让家里面的人幸福,只想要让家里面的人日后不再为钱劳累奔波。

        可是,当李忠信在竹板屯那边改变了很多人的生活,让那些在地里刨食的人们脸上露出了真诚幸福的微笑以后,李忠信的心境又有了新的升华。

        既然老天让他重生到八二年,让他成为了能够决定很多人命运的弄潮儿,他应该要把目光放得远大,让江城因为他的存在而改变。

        “看,那边的那个孩子穿了一件海军衫,一双回力鞋,还戴了一块SH表,真带劲。”

        “有什么好看的,不过就是有钱人家的小崽子出来嘚瑟来了。咱们玩咱们的,那种走资派家的狗崽子,咱们不要去理他。”

        “就是,现在能穿这样衣服,戴上手表的孩子就没有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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