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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实话即使是亲自册封天时为西少林方丈的万历,也没想到天时和尚会用战争的方式向西传教。

        皇帝觉得应该更,更温和有礼些。

        不过这在皇帝眼中显然也并非那么重要,事实上这在万历看来也是好事,但讽刺的是这个好事与莫卧儿,包括莫卧儿或印度次大陆在内的土地、百姓都无关,反倒跟大明的本土寺庙以及缅甸、朝鲜、日本有关。

        为这件事,万历与张居正连着聊了三日。

        第一件事就是给天下寺庙和天时和尚定规矩,首先是寺庙不得擅组僧兵,各庙宇武僧数量进一步限制并加以管理。

        目的就两个,一要精、二要简。

        规定数量自然就要加以登记、区分,在僧籍中单分出武僧类别,并定下等级,由各寺方丈加以比武考校,如同科举。

        一切登记在册的武僧为丁等,各寺庙每三年由比武选出一定数量的丙等武僧,各省三司每六年组织丙等武僧考校出乙等,每九年各省乙等武僧汇聚京师考校出甲等武僧,各级享有不同的寺中权力,甲乙两等武僧由朝廷发给七品、八品武官服,给予俸禄,职责为入都指挥佥事麾下从官,编铳刺、枪矛、拳脚书籍,并担任武术教头。

        而对天时的约束,则为一切调集僧兵的请求必须先发至朝廷,只有在朝廷准许、兵部方可发派各地宝刹。

        朝廷一样还是不管辎重、俸禄,但可提供其他适当援助,比方说这一次皇帝给天时的赏赐火药五千斤。

        闽广合兴盛商贾想要趁此时机在火药上大捞一笔的愿望落空了,内阁专门就火药一事上议定,不论商贾、僧兵、义军还是归附诸部或宗藩属国,只有四洋大臣在战争时期有酌情买卖与赏赐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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