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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班牙骑兵要去的是他们位于南方四十里外的兵站,准确的说,他们这驻扎一个连队的两座营寨都叫兵站。

        这是按照印加人的叫法来命名的,因为建筑这两座木寨的是印加人,尽管设计师是西班牙的老兵,但从伐木到建筑都是来自南美印加人的功劳,兵站距离用的也是印加人的习惯,四十里。

        他们不但在这里每隔四十里建筑一座兵站,还打算让印加人像他们在南美那样每个兵站之间铺设六至八米宽道路,并每隔二里布置一座驿站,驻扎来自印加的传令兵——印加的传令兵是世界是最好的传令兵,在南美印加帝国良好的道路条件下依靠接力跑的方式,他们能在二十四小时将信息传递到四百公里外。

        在古罗马,人们用这种方式传递信息的速度为一天三百公里。

        二十四小时,千米接力,四百公里,印加人的传令兵一个个跑得飞快。

        其实当西班牙人将这片土地纳入国王统治范围后,对被殖民者相对不算太坏,在国王的规定中是不算坏的,但落实到具体实践就要看执行者是好是坏了。

        大概是……薛定谔的不算太坏?

        总之,相当数量的印加人在被征服后为西班牙人所用,为他们种植、挖矿、劳作至死。

        这个地方已经很接近后来的旧金山,西班牙人在一五四二年经过这,再往南一千五百里则是后来的洛杉矶,这个时代被称作‘天国’、‘属于神的城市’。

        其实神的城市没有人,就连旧金山还都只是西班牙人修的一个临时小船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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