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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海岸,东洋军府舰队浩浩荡荡向南开去,分界半岛为争夺自由而跟随明军远征的原住民向北大举回还。

        邵廷达派了八艘大福船一批一批地在沿海来回输送,虽然状元桥离界碑只有一千七八百里,但要靠原住民的两条腿,他们会走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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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原住民行军速度不慢,各个部落最老练的猎人们在前带路,靠的不是他们认路,而是因为他们能跑。

        北亚最常见的狩猎方式是追逐,非常笨也非常科学,不论是时速八十公里的叉角羚还是重达一吨时速六十公里像坦克般的野牛,猎人们最终依靠追逐总能填饱肚子。

        它们冲刺跑得快,人的冲刺速度很慢,但人的慢跑速度比大部分动物慢跑快,为躲避人类,野兽必须冲刺,因厚实的毛发它们一直冲刺跑会中暑,为散热就必须停下来歇会。

        人不一样,人只要身体有水分,边跑边出汗,最后总能追上猎物。

        一场这样的狩猎有时会持续奔跑三十到七十里地,因此在行军时,这些善奔的猎人跑在队列最前探路,走错了就跑回来再跑出去,速度快得很。

        让他们行军速度慢的恰恰是亚洲丰富的自然环境,原住民军队是没有辎重队的,十几甚至几十个部落聚集上千兵力,由各部落选出的战争领袖率领分兵齐进穿林而过,走哪吃哪儿,行军能快起来才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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