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国民的岳父 >
        而现在,明显是湘南台还需要江南在台前,所以暂时没有动作。

        “还是南哥好啊,哪像我们,发个这样的微薄还得掂量掂量。”其他几名主持人走在后面听着两人谈话,打趣玩笑道。

        江南呵呵一笑,“啧啧,平日里见们各种出去接私活,一个个都在京城买了好几套房,而我累死累活的领着死工资,顶多年终的时候能够拿点奖金,们还好意思说。”

        “哈哈,南哥,我们可是知道的年终奖金不少,少说都有六位数,而我们这些人只能在旁边看着领年终奖金。唉,羡慕嫉妒恨啊~~~”说话是黄涛,也是湘南台的一名主持人。

        在场所有的主持人,唯有江南实际意义上是湘南台的员工,其他人算作是合作伙伴。

        娱乐圈,不少艺人其实会分别签订好几种艺人合同。

        比如说,何灵、黄涛、王乐乐等人与湘南台签订的便是主持人合同,除非得到湘南台的同意,他们不能去其它任何地方以主持人的身份走穴。

        然后,一名艺人,他不仅能签主持合同,他还能签唱跳合同,以及演员合同。

        就拿王乐乐作为类比,她与湘南台签订主持合同,除非湘南台同意,她不能在任何平台干主持的工作。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