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不要把脚掌在马镫里卡的太死,以防坠马的时候被马拖着当抹布走,抓缰绳好像也有说法,不过张恒已经忘记了,还有马上的坐姿他同样也想不起来,不过起步和减速他倒是还记得一点,转向他研究了一段时间,也勉强能做到,就是不太熟练。

        这没办法,他毕竟只是个靠自己摸索的新手,实际上因为他优异的平衡感和对身体的控制能力已经做的比绝大多数的初学者好多了。

        又练了会儿,张恒觉得自己应该差不多可以上路了,就戴上毡帽,拉着缰绳向林肯县的方向出发了。

        茫茫的戈壁上,一人双枪的牛仔骑士,骑着他的马儿在奔驰在烈日下,这样的画面颇有西部片中的感觉。

        当然,这要取决于你如何来定义奔驰了,实际上张恒和他的掉毛马的速度只比步行快一点。

        不过能不用自己走路,张恒已经没法抱怨太多了,他也不敢让真的让这匹马放开了跑,一是为自己的安全考虑,二也是防止还没到目的地,这匹看起来就不太行的马自己先把自己给跑劈叉了,那样的话张恒就只能步行了。

        一人一马就这样踏上了旅程。

        当太阳升到天空中最高位置的时候,按照惯例张恒找了个稍微阴凉点的地方,下马补充了点水分和食物,顺便计算了下,按照他现在的速度到达林肯县恐怕得在五天之后了,食物方面倒是没有什么问题,但是水的话,如果把马的那份也算上,大概只能支撑三天的时间,当然一两天不喝水倒也死不了,但是张恒也没有什么自虐的习惯。

        按照已经挂掉的里奇的说法,从矿场小镇到林肯县之间倒是还有其他的城镇,然而需要绕一点路,如果把绕路的时间也算上,他到达林肯县恐怕就得在七天后了。

        好在张恒现在并不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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