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桓要改变的正是这种双轨政治,一边是礼法,一边是国法。
赵桓对董承的严加处置,其实也是一次争夺国权,树立国法的试探。
朝臣们也正是意识到了官家这种做法,是在削弱他们的话语权。
礼法是由谁解读?士大夫。
国法是由谁制定,解读?国家。
然而到最后,双方在缓刑一事上,都做出了让步,赵桓将缓刑的条例编纂交给了周三畏,其实将这个缓刑的标准,制定给了士大夫。
这就是缓一字的奥义。
赵桓之所以没有强行让朝臣们吃下董承必须死的结果,是考虑到了时代的局限性。
但是相比较之前,国法的重要性在这个案件中,已经得到了确认,这就够了。
饭,一口一口吃,路,一步一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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