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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阳正在西沉,白炽的光线,此时也正在一点点变红,直到最后,半边天空都变成殷红,而与之相对应,地上这一片战场之上,触目之处,亦是血红一片。骑兵与步兵军阵的对峙之间,伏尸无数,人尸,马尸,以及沽沽流动在一根根沾满了血迹,倒伏在地上的草茎之间的鲜血,是的,血在流动。

        五个方阵已经变成了一个,所控制的范围也缩小了大半,但这个方阵仍然稳如磐石。阵形愈小,抗力愈大,宇文恪现在就有这种感觉,每一次自己发力愈大,对手的反弹也就愈恨,先前的一次殊死博击让他亦暗暗心惊,数百征东军骑兵在此战之中,尽皆被砍杀在当场,但他们让自己的下属付出了两百余条性命,而最重要的是,他们用自己的死亡,争取到了弥足珍贵的时间,让孙晓将几乎被冲散的五个方阵重新聚集到了一齐,形成了一个比先前任何一个方阵都要稳固的防守阵地。

        宇文明看着顽强的对手,眼中亦是露出佩服之色。

        早先一战,他被征东军诱入数个方阵之中,险些便再也冲不出来,要不是叔父反应迅速,宇文家子弟拼死掩护,此时,他已经变成了地上的一具尸体。

        勇敢的敌人,虽然讨厌,但却也值得尊敬。

        “叔父,夜战么?”他转头看着宇文垂。

        宇文垂却摇摇头,“后退一里。”

        “叔父,敌人已是强弩之末。”宇文明有些不解,在他看来,只要持续不断地发起攻击,对手的军阵瓦解是迟早的事情。

        “我们的伤亡太大了。”宇文垂摇摇头,打到现在,他付出一千余东胡铁骑的性命,虽然对手伤亡数目倍数于自己。但步兵补充极易,就在大雁湖,对方就有数万民夫,只要他们想,便能迅速补齐这两千余损耗,最多需要半年到一年功夫,他们便又能将其训练成一支精兵,但骑兵,可就没有这么简单了。

        想到这里,他不仅对索普的决定深表佩服。东胡不能只有东胡铁骑,更应该有一支能攻城拔寨的步卒,东胡辖下,除开占统治地位的东胡人之外,还有无数的其它族民以及无数的奴隶,只消给他们一点点甜头和希望,从这些人中,便可以鳞选出无数的合格的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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