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那段《公务员职责》内容,凌正道很是认同的,同时也给他了一些启。

        在凌正道心里,一直都在忏悔一件事,那就是之前在中平县环保局,强行取缔污染小作坊的事情。

        可以说无论从任何角度,凌正道这件事做的都没有错。然而他自己一直都觉得,当时自己犯了一个错误。

        如果在进行取缔之前,能够先一步为乡镇百姓找到新的致富项目,那根本就用不着动用什么县局警察,老百姓就会自地关停污染小作坊的。

        二话不说就断人财路,还不给予补偿或者解决的办法,这事换作是谁都不会办。群众抵触的原因永远都只有一个,就是你这个官当的不称职。

        当然话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却太难。

        就拿中平县来说,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姿态,毕竟随便越权,难免会和兄弟部门生不愉快的冲突。

        这些冲突的原因,有各部门干部的责任,也有主管领导的责任。

        凌正道为什么喜欢越权,其实就是去解决别人不想解决的问题罢了,就是为了对得起自己的良心而已。

        如凌正道这样的官,是绝对受群众拥护的,当然却不见得受的领导待见。

        官场上就是如此,宁可得罪百姓千千万,也要把领导伺候好了。这有必要吗?的确是有必要的,然而这并不是为官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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