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余乐的决定,在旁边一直没有说话的林晚晴就觉得离谱...

        毕竟这种行为对于一个公司而言,绝对不是最佳的选择。

        商人就是要赚钱的,对于娱乐公司而言,旗下的艺人当红自然是要排满通告,代言,广告,活动甚至是各种片约都给安排上。

        可余乐这种任意放养的行为就等于是把钱往外推,她有点搞不懂。

        似乎是注意到林晚晴的疑惑眼神,余乐笑着道:“钱是赚不完的,天神互娱的宗旨不再于赚钱,我希望能够让旗下的艺人成为真正的演员而并非是明星。”

        林晚晴:......

        行吧,又开始了,果然男人都是这样,前脚在电影上赚了一大笔,后脚就说自己不喜欢钱。

        “随你吧...”

        林晚晴也拿余乐没有办法,天神互娱名义上是两个人共同股份,但实际上现在天神互娱最大的顶梁柱却是余乐。

        毕竟有几千万的投资拍出一部十五亿票房电影的例子在前,余乐说啥都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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