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了想,认真道:“接手公会初期,我的确向义父要过数笔巨款,用于公会运作,不过如今,我已经有了自己的产业,完全可以做到自给自足。”

        “你的产业?”老公爵笑眯眯道:“你的产业都有哪些,说出来让老夫听听。”

        我略感为难,偷眼望向兽人王,只见兽人王依然那副无奈表情,不过却在微微颔首。

        思量少许,我道:“我的产业一共有三个,巴兰城的饰品店,巴兰城的咖啡馆,以及在首都达赛城新开的那家多国饭馆。”

        老公爵听罢,呵呵一笑,道:“咖啡馆和多国餐馆我倒是知道,没想到你小子竟然还开了个饰品店,那种店铺买卖的都是贵重首饰,怪不得你有底气能保证自给自足。”

        我嘿嘿一笑,并不搭话。

        兽人王却摇摇头,直接道破真相:“老公爵,这次您可真猜错了,饰品店虽然收入丰厚,却远不及多国饭馆和咖啡馆,尤其那个咖啡馆,早就被达赛城人民奉若圣地,每天都会有数目庞大的资金流入,粗略估算,咖啡馆每日收入堪比铁狼公会数个分部的日收入总额。”

        “这么多!”老公爵眼眸一亮,随即上下打量我一番,道:“真没想到啊,你小子原来已经是巨富了,都怪你这身衣服蒙蔽了我的双眼,我说,你既然有这么多钱,怎么还穿地摊货呢?”

        见他老人家大为不解,我抖了抖衣襟,弄了弄衣角,道:“真不愧是见识广博的老前辈,一眼就瞧出了门道,没错,这的确是一身十几枚铜币的地摊货,但它穿着轻便舒适,而且还挺耐用,最关键的是,它便宜啊!”

        我一脸认真道:“身为冒险家,受伤是最平常的事情,一旦伤的多了,衣服也就报废了,倘若买的是品牌服装,或是更贵重的定制服装,一件就要十几枚甚至几十上百枚金币,虽然这样的消费我能承受得起,但看着也心疼啊,为了不引起心里不适,我最终决定,还是继续穿地摊货来的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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