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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比之下,宋代在地方分权、中央集权上,更加迈出了一大步,吸收了唐时的经验……

        地方最小的行政单位依旧是县,不过县之上的“州”,也多是三四县便设一州,北宋时全国二百多个州、一千多个县!

        另外一些比较重要的地方,则是设立“府”,与“州”平级,但更重视。

        至于州以上的“路”,同样只是监察单位,并且和汉代的“州”相比,宋的“路”看似法理性差不多,但有一个最大的不同——没有最高长官。

        而是被一分为四,负责漕运财政的“转运使”、负责刑狱诉讼的“提刑官”、负责军务的“安抚使”以及负责仓储的“常平使”,理论上就是从四个方面,来监察各州,每位知州要面对四位长官……

        东汉此时人口比北宋远少,但面积比北宋远大,然而郡的数量,却只有北宋的“州”的一半,可见宋时地方已经被砍得七零八落。

        宋代的地方官制冗归冗,但无疑在政治稳定性上,能封建王朝里排的十分靠前,在朝廷收权地方上、地方部门相互牵制上无疑十分达标。

        只是其缺陷也很明显,一方面是“冗官”,另一方面……基层的中小型县,却还要面对官员编制不完整,导致行政能力低下的困局。

        也就是将权力切得够碎,但却并不将中小型县合并,导致末端神经无力,如果说宋的官制臃肿,那大概就是像死肥宅的向心性肥胖——明明二百多斤,小臂、小腿却还“纤细”。

        不过不可否认的是,宋时地方上的官制,更适合借鉴到六部垂直管理制上,而且宋代的“监”,也可以看做是官坊的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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