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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二十世纪福克斯二百万美元买断影片的报价,保罗提出来了自己的条件:

        “买断的方式合作也可以,但价钱要提高到五百万美元,同时二十世纪福克斯需要和我们电影工作室签订一份协议。

        我们双方商谈一个合适的数字,如果《决胜二十一点》的北美票房超过这一数字,我们有权力享受票房分成。”

        “我们可以支付你票房分成。”对方似乎是真的愿意让出部分利益,可接下来的话却表明没有那么简单:“是工会规定的数字。”

        按照工会与代表好莱坞各大公司签订的协议,属于工会成员的导演还有制片人都能拿到影片的票房和录像带分成,这是明文规定的游戏规则,协议的比例当然也很低。

        这个提议的潜台词很明显,还是不同意分成,至于提高买断的价格,更是提也没有提。

        “琼斯先生。”保罗说道:“如果是买断的话,价格至少是八百万美元。”

        “这不可能。”琼斯毫不犹豫的摇头,他说的斩钉截铁:

        “这个价格任何一家拥有发行能力的公司都不会接受,二十世纪福克斯将影片推向院线市场,我们不说其他,发行前要进行一定的宣传,还有冲印拷贝,仅仅这些支出都会超过你拍摄影片的二百万美元的成本!

        如果买断价格是八百万美元,你拿什么来保证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能收回投资?你有完整的方案?我们为什么要相信你的方案?你过往有成功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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