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里的气压低得叫人心慌气短。

        楼泱不跟她说话,她也不太敢主动招惹。

        在她的记忆中,这小子绝非什么良善之辈。

        他曾因为人家小孩踩死了他一只蝈蝈,半夜翻墙进院将人一家三口全给剁了,后来在逃命的路上饥寒交迫昏倒在路边,偶然被黎小姐捡回了家。

        黎家是书香门第,老通议也是个难得糊涂的人,不仅收留了他,还许他同家中两兄妹一同读书习字。那“姊姊”“弟弟”的称呼便是当时留下的习惯。如是细论起来,楼泱还要比黎萧大两岁。

        住在黎府那段日子,臭小子本性不改,丢了圣贤书成天在外惹是生非。有一回他玩儿火,把私塾先生的床铺烧了。老通议将他押回家训斥教诲,他不但不听,还挥起扫帚将老通议一路从中院撵进后院。府里一干护院家丁拦他不住,连黎家哥哥也挨了两拳昏死过去。

        所有人都以为那小子忘恩负义,灭绝人性。可当打杀到黎小姐院外之时,他却愣愣地立了良久,而后缓缓放下扫帚,逃出府门,从此再没回去过。

        大抵他不念别人的‘深恩厚意’,却不能不念黎小姐对他的好吧。

        “泱啊,你就这么想让姊姊当寡妇吗?”

        她把这‘寡妇’二字说得轻描淡写,可若当真无足轻重,她不会提出来。她提出自己的处境,是想打打感情牌。

        听了黎萧的话,楼泱冷笑两声,继而苦笑不迭。

        “你笑什么?”

        “姊姊果然是对那安朔动真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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