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生,我考虑再三,还是决定将你所做的事情公之于众。
我们毕竟认识了那么长时间,你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我很清楚!
我甚至怀疑早上的枪击案都是你在自导自演的!
~~~
我们都是律师,都很熟悉法律,你说你做的事情在港岛并不犯法,可在我看来,你这是在混淆视听。
我知道我说服不了你,所以,我决定用法律说话。
或许这样做以后我们连普通的朋友都做不成了,可我相信,我这样做是在帮你而不是在害你!
~~~
伟生,今晚我就会将这件事告诉ada杨,明天或许你就会收到法院的传票。
接下来,你好好想想要怎么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辩护吧!
~~~”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