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姆西拿着笔记本一通操作,然后屋里的投影机就把一些画面打在了墙上,这是路边摄像头拍下的画面。

        主人公自然是约翰·威克,他已经回到了纽约,但是身份已经成为让人垂涎的移动钞票,纽约的所有杀手都把目光汇聚到他的身上。

        约翰·威克走在街上,路边的卖艺人是朝他后背开枪的杀手、路过的大胖子是杀手、坐在街边喝咖啡的白领是杀手,卢卡斯第一次发现,在这个世界超级大都市中,居然有这么多的杀手,这个世界还真是不平静。

        而约翰·威克变成了困兽,在四面包围中厮杀,出手就是取人性命,当然,这些杀手也给他造成了不小的麻烦,约翰·威克的腹部、脸上、手上,有枪伤、有擦伤,看起来真是狼狈。

        拉姆西利用简化版的上帝之眼,控制了纽约的监控,时刻观察着约翰·威克的动向,要是那些杀手能够获取上帝之眼,那约翰·威克才算是真正的陷入死地。

        “这个家伙是什么构造,这是他杀的第几个,第几次受伤了。”

        韦斯利一边嚼着爆米花一边说道。

        “你好意思说人家,你的构造不也是很奇怪,不过约翰·威克不愧是传奇。”

        卢卡斯嘲讽韦斯利,这个家伙的心脏也是那么特殊,如果让科学家选,科学家肯定两个都要解剖看看才行。

        “当然是传奇,靠靠靠,快看,他居然用铅笔杀死了两个人,铅笔,太刺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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