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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身上穿了一套白的襦裙的襦裙,裙外搭了一条薄丝的褙子,褙子外面,还套了一件雪白色小皮袄,脚下则踏了一双雪白色的皮靴。

        看其皮靴的材质,宗炎觉得,它应该跟对方身上的小皮袄,是同一种动物的毛皮,至于具体是哪种动物,不是动物学家的宗炎,还真的看不出来。

        而他看出来的是,此女的穿着风格呀,很另类,证据是襦裙搭褙子,是宋人女子的穿衣习惯,而皮袄踏皮靴,则又是辽人的穿衣风格,一个人身上同时存在着两个不同国度的服饰,这不另类才怪呢。

        就在宗炎默默的观察着那神颜女子的时候,她也上下打量着宗炎呢,其直视着宗炎的目光中,没有一丝儿的羞涩,纯粹的就是大喇喇,这给人一种她正在菜市场挑菜的既视感。

        发现门口那女人如此豪迈,大喇喇的跟自己对视后,感觉这现象很不对劲儿的宗炎,就果断的不去看她了,并垂目思考起了这事儿哪里不妥。

        “哼……”发现宗炎的视线从自己身上离开后,这位有着混搭风穿衣时尚的女子,不满的冷哼一声,哼完后,她昂然的喊了一声易文籍道“掌柜的……”

        而此时的易文籍,正沉迷在数金子的快感中呢,嗨的嘴角都快留下哈喇子了,连那“混搭女”的到来,他都没有注意到。

        “啊……”在被人家喊了一声后,已经进入“财迷疯”境界的易文籍,才“醒”了过来,并抬头看向了喊自己的那人。

        一眼之下,易文籍就被眼前美女的神颜给震撼了,被震撼后,他那捏着一颗小金粒的右手,也不自觉的松开了。

        脱手后,那颗小金粒,就“哒,哒,哒”的跳跃着、翻滚着,溜到角落里庆祝自由去了,而易文籍,还在盯着人家的脸猛看呢。

        从易文籍此刻痴迷于那“混搭女”的“猪哥”表情中,宗炎看出来了,这位“彩绢坊”的老板呀,不但贪财,而且好色,其好色的程度,要比他贪财的程度高一点点的,理由是,他瞅见人家美人的脸后,手里的钱都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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