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位前来,饮酒自取,今日一别,有缘再见!
酒客们知道,他是走了。
为什么走?那谁也不知道。
少年赶着马车往前三千里,历时五天五夜,在一个十字路口落脚。
三天后,这个十字路口开了一家新酒家,酒家老板是个老态龙钟的老人。他佝偻的腰弯如弓,每次落脚,头都快点到地上。
他已经很老。酒客们却发现,他走路时步子很轻巧,目光炯炯有神。
老人有个嗜好——爱喝酒。
他卖酒也喝酒,往往卖酒所赚的钱不够他喝酒。
有时,他独酌,有时,他陪酒客共饮。他的酒量很好,有次和一个海量酒客喝三百杯,那海量酒客醉倒,他却依旧神采奕奕。
因此,酒客们都称他为“酒仙”,“酒神”,他却称自己为“酒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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