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过早饭,臧笙歌特地拿过一些走廊盆栽里的泥土,让金和银自己抹上,然后把自己唯一一件他比较合身的衣物给金和银穿上。

        臧设还小,看着臧笙歌左右来回忙了半天,他就跟在他后面像个跟屁虫似的,嘴里喊着小叔叔。

        金和银咋舌:“算了,孩子找你,我自己弄这些就行。”

        臧笙歌这才放下,抱着臧设去一边坐着,孩子肤白貌美,就是一块疤在脸上,终究还是太过显眼了,他拿过之前想要送给金和银却没来的及的脂粉,轻碾与手心,那色质带着闪,这么轻轻地一碾竟然色淡许多。

        臧笙歌费了口舌才叫臧设听话,把那一小块疤痕遮住,却更衬这孩子的稚嫩,他咧嘴笑着:“小叔叔说带我回家,可我不想回去。”

        臧笙歌一听这孩子说话心就酸,这才拉着他到自己的臂弯之上,细细地安慰:“不行。”

        小臧设心里都知晓,父母都死了,可他终究还是太小了,甚至都不会哭,眼眶中似有水溢出,他眨了眨眼睛,这才求着臧笙歌:“我陪着小叔叔,你去那里我就去哪里。”

        臧笙歌不想太逼着这孩子,现在想想他也好几年没回过忻州了,甚是想念,他和孩子一起回去也是一个好办法,这才点了点头。

        那边的金和银已经穿戴完毕,今天他们就准备离开客栈,这一晚上都没消停,只是迫与人群,所以便没动手。

        臧设闻声,侧目去看金和银,她身上穿着洁净的衣物,腰间是一块翡玉,通体发白,细看却还有不少的模糊的纹路,衣裳裹在身上似乎有些不合体,金和银足足缠着三圈才罢休,可是现在只要她不提气,便会直滑下身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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