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言一出,冰狗急忙把3喷火器扳机松开。

        此刻前方山坡的尽头,出现了一个个密密匝匝的影子,他们中乍一看好像是人形,但是细细看去,这些家伙各个衣服破烂,身体发腐,诺大面孔上血肉有一块每一块的,走起路来,心脏还不住往皮肤外摇摆,这特么根本就是僵尸怪物麽!

        越来越多的僵尸怪物从上下方漏出头来,这回就是傻子也知道,自己一行人被包围了。

        欧贝斯看着面前场景,“我就说么,这里最适合埋伏,果然没错。”

        梵风给了欧贝斯一指头,把这妞儿弹昏了过去,回头看着密密匝匝头皮发麻的僵尸,梵风高声道,“朋友,要多少钱,给个数,不过分我都不会拒绝的,毕竟从本心上讲,我个人是很欣赏你们劫匪这种传统又恪守职业道德职业的。”

        迎面山峰上密密匝匝怪物堆里,走出一个身裹血红色长披风身材骨瘦的女子,斗篷遮住了她的脸颊,“我一直都听说贝尔玛尔公国的大骑士长梵风,是一个能屈能伸的大人物,今天一见,果然如此,就连面对抢劫这样的狼狈事情也能说得如此体面,不得不说,您这样的人物,生来就是做大事的。”

        梵风笑哈哈道,“小姐听起来似乎不反对我的意见,那么,能告诉我你要的筹码是多少吗?”

        “我的筹码?”女声笑道,“很简单,给我金币的人让我在这里拦截梵风大骑士长一周时间,如果您现在宣布队伍停下来,一周之后再出发,我们之间甚至不会爆发战斗,如果你不按照我说的来,那我就把这些燃烧木桶里的油点燃,把整个山谷葬送在火海当中,到时候冒险家死亡就得下线一个月,那可是一个月啊,一个月和七天比起来,这是多大的损失啊!对么?梵风大骑士长?”

        梵风道,“让我在这里停一星期,而不是杀了我,我想一想,能够提出这么礼貌性任务的雇主,一定是认识我的,他知道你们杀不了我,所以才会这么围着我,而法阿法利亚,尤其是血色防线一带,我认识的人里似乎只有一个,约翰逊大公爵,是约翰逊让你这么做的,对吗?”

        女子笑的花枝乱颤,“大骑士长果然聪明,约翰逊大人在交代任务的时候,还特意深情的抬着我的下巴,告诉我,大骑士长可是阿拉德难得一见的少年俊才,千万不要放过了,我现在有点迫不及待和你约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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