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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安摇头道:“丢下兄长,惶然带着家人往南边逃窜,然后才在南方闯出了偌大的名头……美人!”

        他怒不可遏的道:“魏晋……乃至于大宋之前,男人以白嫩为美,以面如凝脂为荣,可那不是大丈夫,不是男人!那是……那特么的不是男人!”

        郭谦不禁退后了一步,他自己就喜欢白嫩,每日早上会仔细打理脸上的肌肤……

        那些学生都有些不舒服,白嫩柔弱之风在读书人中最受欢迎,他们自然也不能免俗。

        男人把自己弄的白白嫩嫩的,举止柔弱一些,学学女人,然后就会觉得自己真的很柔弱。

        柔弱的需要呵护……

        “汉唐豪迈,以出塞杀敌为荣,没有人会在意自己长的是否白嫩,是否柔弱。即便是脸上被晒的发黑,即便是密布刀痕,可那却是勇士的伤疤,无需遮掩,当为世人所敬仰!”

        “魏晋的男人以阴柔为美,以白嫩为荣,结果是什么?是亡国,是被当做了两脚羊!”

        “那时的大丈夫就是稀罕物,在一片阴柔风之中,胡人的铁蹄和马刀让他们瑟瑟发抖,谁来抵抗?谁来保家卫国?没有!”

        沈安沉声道:“没有男人,没有大丈夫。那些阴柔的男人担不起保家卫国的责任,他们担不起保护家人的责任,所以魏晋就是汉儿最为屈辱的时代,大宋可要效仿吗?等可要效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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