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贵杀的第一个人,就是他的女婿,他假意想女儿了,说看到女婿,心里也算有个寄托,还请女婿来家里喝酒,两爷子好好说说话。

        女婿也是个傻的,这样都信,还真的跟着他去了家里,但因为是夜里,也没人看见,更没有谁想得到这一对生死仇人能坐一个屋子里喝酒。

        酒里加了蒙汗药,没几杯下肚,女婿就晕了。

        黄贵心里眼里是怒火,拿起做木工的锯子,就把人给分了,期间,女婿痛醒了,一脸的惊恐,嘴里呜呜的不住的求饶,看见他绝望的样子,黄贵觉得非常的爽快。

        女婿喊不出,身无力反抗,只得眼睁睁看着黄贵把自己的手脚锯下来,然后慢慢没了呼吸。

        做完这一些,黄贵把锯下来的手脚一块儿一块儿的丢进他负责打扫的公厕粪坑里,因为脏,一般人不愿意靠近,也因为臭,掩盖了尸体腐烂的味道,所以一直没有人发现过。

        杀掉女婿这一次,他像是上了瘾,那种报复的快感,让他欲罢不能。

        看到那种喝得伶仃大醉的人,他心里就恨得只痒痒。

        一天凌晨天没亮,他出去做工,在厕所里捡了个喝得不省人事的人,这个人,便是他杀害的第一个陌生人。

        从此一发不可收拾,看见这样的人,他不仅心痒,手也痒,便开始准备了充分的蒙汗药水,锋利的锯子,口袋,也是从这个时候开始,平京发生了好几起人口失踪案,引起了上级的重视。

        黄贵白天是乐于助人的好邻居,到了晚上,借着工作的便利,需要凌晨挑大粪,扫大街,他便变成了杀人不眨眼的恶魔,并且任谁也没有怀疑到他身上来。

        后来参与办案的民警还说,好几次凌晨都和他遇上,他还主动给警察同志打招呼,说他们大半夜的还在办案,真的是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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