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士们热血沸腾,在西蒙的一声令下,以营为单位向南方进军了。

        是啊!有什么好怕的?死亡而已,不过是以另一种方式活着罢了,要么变成地狱里的鬼,要么变成堂中的居民,或者是进入死灵界成为一只普通的幽灵。

        他们虽然恐惧害怕,但背后就是雷姆洛斯堡,面前不远处就是敌军,为了家园亲人和朋友免受叛军的糟践,他们必须要拿起武器抵抗叛军。

        “杀!杀!杀!”

        士兵们高喊着口号向南方进军,通体雪白的刺刀在上午太阳的照射下映照着战士们坚毅的面庞。

        他们的脸上眼神中没有丝毫的害怕,只有对战斗的渴望。

        毕竟他们谁也不想被人看扁了!

        试想一下,二三十年后,当你坐在壁炉边,你的孙子坐在你的膝盖上,拿着学校发的历史书,指着正式成军第一战的那段历史问你“爷爷,你当时在对抗邪恶叛军的时候都在干什么呢?”你尴尬地干咳一声,把孙子移到另一个膝盖上,吞吞吐吐地“啊……你爷爷我当时在厄索山脉的煤矿里挖煤。”与此相反,你可以直盯着他的眼睛,理直气壮地“孙子,你爷爷我当年可是在雷姆洛斯堡近卫第一师,和墨菲王子一起并肩作战呢!”

        墨菲跨上了他的独角马,将禁魔之杖背负在身后,抽出了腰间挂着的指挥刀,一手握着缰绳,剑指南方!

        “开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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