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近凌晨五点,天光微露,一晚上就这么翻过去了。我打了车回到住处,往回走的路上狗一只在狂叫,我吓得不敢动作太大,只静静走路。简单的洗了脸,倒在床上却怎么也睡不着。

        我伸手摸了摸自己肩膀上的伤疤,那一块永远丑陋和屈辱的存在,这一辈子都要跟随我的存在,每一次想起来都心冷委屈的存在,那一刻,也让痛恨我入骨的林城傻了眼。

        林城永远想不到,这三年,为了生存,我都经历了什么。

        大一的军训场上林城用一瓶矿泉水收买了我的心,从那以后,在人群中,我总是忍不住要多看林城一眼。

        林城家在南京,算得上是个小小的富二代吧,但是他身上没有那种富二代养尊处优的习气,军训过后,再次遇见林城,是在新街口肯德基店里,他和我一样,是兼职的学生。

        我们一眼就认出彼此,然后不约而同地会心一笑。

        工作的时候,林城很耐心,很认真,我们在朝夕相处中渐渐走到一起,年少单纯的两个人陷入了一场人人羡慕的爱情里,甜蜜美好。林城是那种浑身都洋溢着美好和阳光的男生,走带路上总是能吸引别人的眼球,他就像一株挺拔的白杨树,让人赏心悦目。

        我们一起计划着毕业后就结婚,然后生两个孩子,一男一女,房子要怎么装修,家里要怎么布置,我们把所有对未来的幻想都想了一遍,只静静地等待着毕业,结婚。

        但一切在大二那年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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