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后来,我被发现了拥有魔力,这件事惊动了庄园的主人,因为害怕我因为魔力失控而变成默默然。

        主人教给了我发光咒,以及一套用魔力强化身体的方法。

        从此,我成为了主人的侍卫,以及人体电灯,就这样,我浑浑噩噩的度过了我的少年。

        直到我十五岁那年,我逃出了庄园,成为了一个乞丐。”

        尼可·勒梅的目光中满是怀念“那时候的我颠沛流离,为了一顿饭和其他人拼命,杀过人。

        也差点被人杀掉,凭借着一个发光咒,和一柄抢过来的手半剑,我杀死了一个纯血贵族巫师,从他的身上找到了一卷炼金术手稿,那就是我崛起的起点,然后为了躲避那个贵族巫师家族的报复。

        我隐姓埋名,化名为一个书商,推着一车书,经过了佩雷纳尔的庄园,然后你们就知道了。”

        尼可·勒梅笑吟吟的摊开了手“我年幼的时候,巫师是庄园主,麻瓜是奴隶,我年轻的时候巫师是贵族,麻瓜是平民,即使是现在这个世界,巫师依然在蔑视麻瓜,玩弄麻。

        ,他们不把麻瓜当成同类,而是一种进化不完全的动物,对麻瓜甚至还没有对那里面的怪物们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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