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这一期是文案专题,写文案是一个广告人最基本的技能,但无数广告人,一辈子也写不出一条成功的文案,今天在场的十八家赞助商,都是要征求文案的,稍后我们大屏幕会公布每一家赞助商的文案要求和提供的广告费用,所有广告公司可以选三个赞助商,提供你们的文案。”

        “下午三点,我们将会一一展示所有竞标者的广告文案,如果竞争的广告公司比较多,则由赞助商最终决定采用哪个文案,中标的广告公司则获得赞助商的广告费,累计三期,广告费最低的10家广告公司,将遗憾出局!”

        “如果有赞助商的广告要求太过苛刻,或者价格过低,导致没有任何一家广告公司竞标,或者有广告公司竞标,赞助商不满意无法达成交易的,则下一期赞助商必须提高至少50的广告费,而且需要与下一期希望入局的赞助商比对价格,前十八名赞助商才能继续在本节目里征求广告。”

        “大家明白规则了吗?”邱甜问。

        “清楚了!”全场不少人配合地说道。

        这节目规则在和所有人签约前,也都说过,大家自然都清楚。

        不过那时候赞助商们并没有把这节目当回事,他们都知道这种职场的综艺并不火,不火的节目,赞助商也不会太多,加上这节目一要就要十八个赞助商,到时候只怕是节目组找不到赞助商,要求他们留下来,至于加广告费,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只是他们都没有料到,《我是广告人》这个节目,第一期就爆火了!

        因为林立上一期的《我为自己代言》爆火,这节目现在点播量极高,这就让更多有钱的品牌盯上了这个节目,他们这一期要是没有拿到合适的广告,下一期就算加50广告费,也未必挤得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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