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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建国瞬间就有了心动的感觉,只是他的眼神在满脸妩媚的黛莉娅脸上扫过时,却是闪烁了下:“那就是帝国大厦了——”

        和上辈子郑建国这个年龄阶段的大多数人对于这栋大楼的认知那样,都以为帝国大厦便是国人对帝国主义的称谓。

        然而来到美利坚后,郑建国才知道纽约州别名叫帝国州,因为美利坚的国父乔治华盛顿便称呼纽约为“帝国的宝座”,而当时做为全球最高建筑的纽约州大厦,便被人们亲切的称为帝国大厦。

        再加上郑建国原本买买买的想法就是为了表态用的,也就是表明他和百年前华人不同的在这里赚了钱后会在这里置业安家,愿意给美利坚交税,并不会把钱都带走。

        而之所以前面会选东王的凯悦酒店,还是因为郑建国知道这家酒店是才翻新过的,回本上肯定没什么问题,毕竟人们出于好奇也会去这个新鲜的东方转转,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贷款的8000万美元。

        东王为了买下和翻新这家酒店,就用翻修后的酒店作为抵押,在自己只花了25万美元买下的1000万购买权前提下,便从银行手里借出了8000万美元,依靠空手套白狼的手法成为各种报道上的美谈。

        8000万美元是个不大不小的投资,当然这是郑建国自己认为的,毕竟要和他即将扔回国内的20亿来说,如果在用4亿美元建造了泰坦尼克2号后,再加上用1亿美元内的价格买下酒店和2亿美元的电视台,那么对于奥古斯都这群人来说,应该就算的上是应付过去。

        特别是之前奥古斯都要了20亿美元中的三分之一出去,即便是他没找到另外那三分之一的合伙人,郑建国感觉这5亿美元也能保证美利坚上层不找自己麻烦。

        然而,郑建国却是没想到能听见帝国大厦要卖的消息,才满首都买了几十套四合院的他当然知道这座楼可是比凯越大酒店更有价值的多。

        纽约州的地标性建筑,在建成后的41年时间里都是地球上最高的摩天大楼,直到8年前的1972年才被世贸大厦超过:“你这个消息准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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