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郎,此次我们准备将你带来的熊皮、熊胆还有村里其他的兽皮一起送到郡里贩卖,那里的价格可以高些。

        青柠的病也要到郡里找李医师,你既然要把牙膏和牙刷也送到郡里贩卖,不如此次一起去。

        另外我此次还要要带着齐民册去县里,按照你的要求,我已经将你的名字记录上册了。我们到时候一起出发,等到了县里再分开行动。”

        这十日,马强的牙刷牙膏制作小分队已经囤积出了不少的货物,可以进行第一次贩卖了。

        “多谢里正,只是郡城还不知道吾等已经是齐民,会不会有所影响?”马强担忧道。

        “无妨,去郡城前需要先去县里,等我把名册送上后给你开个过所便可。”

        过所,也就是后来的路引,为了有效控制人口,中国从周朝就有了类似后世身份证的制度,商鞅变法时更是将这个制度制定为法律,同时商鞅也因为逃亡时没有他制定的符节导致被抓。

        汉朝时符节变成了过所文书,无论是官吏办差还是普通百姓办事用的都是这个,这种文书一般由所在地的郡县官吏开具,并且会写上人物等信息。

        如果发现过所文书和实际不符的,那么就会被认为奸细或违法之人逮捕。

        但实际一般情况是不会查验这样的文书,只有在关卡和边城才会查的紧一些,就像后世的身份证查验制度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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