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成为被害者,被迫还击应该没有错吧?  苏丽珍和周慕云都是现被背叛的,那么他们以同样的方式还击,这有错吗?  对某些人来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不是说说而已,“新鸦片战争”已经开始打响了,满清被迫开国,承认鸦片贸易合法,大麻在中国以外是合法的。之所以会明知道大麻该禁没有禁,是因为禁酒令的原因,禁了反而滋生更多的问题。  当日神失去了它的光轮,看清光环下的脓疮后人就会重新回归理性。  人间没有天堂,地狱倒是有可能有,城堡法规定在自己的家里杀死闯入者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也就是说不想自己的家变成谋杀现场就要学会反击,拿起枪,瞄准,扣动扳机,将那个打算伤害你的人杀掉,再不然就是瞄准不致命的位置让他重伤,听到枪声后邻居保准会报警的。  不是所有人都是可以杀人的人,看别人开枪真的挺简单,轮到自己就不一定了,德拉科马尔福少爷就是其中一个。  还有梅兰妮也是,当有逃兵闯入庄园的时候她拖着把剑去见斯嘉丽,但是以她那么孱弱的身体怎么可能挥得动。  绝大多数女人都没有那个胆量,因此下毒是女人惯用的杀人方式。  要让别人安心吃掉自己准备的食物首先要获得对方的信任,那些看起来无害的人往往藏着一颗看不清的心,任谁看到扎比尼夫人都不会觉得她是个坏人,可是她的七任丈夫都离奇死亡了,七个男人的死都没法让他们过热的脑袋冷静下来,足以看出,有错的不一定是媚娃这种生物,人类女性一样可以让人类男性疯狂。  就算不喜欢女人和钱,也会对权力执迷不悟,唐玄宗前半生还是个优秀的皇帝,到了后期就不行了。  他真的没有那么爱杨玉环,那个年轻而天真的女人就像是他的“假期”,和她在一起不用动脑筋,也感觉不到任何压力,可是到了关键时刻他还是将她给推出去,供陈玄礼和太子带领的士兵泄愤了。  他的皇位是他的父亲,唐睿宗“让”给他的,在睿宗之前是中宗皇帝,他据说是被韦皇后毒杀的。  那个女人想效防武则天成为女皇,不仅如此,她还和武三思背着皇帝偷情,要说她胆子大,当唐玄宗带着禁军发动政变的时候她又慌不择路得跑进禁军的军营。  据说在唐隆政变的时候,唐玄宗曾经下命令,杀光所有身高过马鞭的韦氏男性,还把他们家的祖坟给刨了。  都说女人翻脸不认人,男人翻脸更不认人,不论是韦后还是韦氏,那个时候后悔已经来不及了,有“皇恩”的时候风光无限,“皇恩”没了就一落千丈。  红楼梦里是因为贾元妃参与了“夺嫡”而牵连家人,曹雪芹的家世代江宁织造,这个机构在明清时期管理宫廷所需丝织品,在他的书里记录了很多关于衣服的内容,但是他们家虽然在那个时候是富贵人家,但是他们家始终是满人的包衣奴才,康熙四次下江南都是他们家接待的。  接待皇帝的花销肯定不能少,拆东墙补西墙,挪用公款,但是漏洞实在太大,所以说债务加起来已经无法偿还了。  雍正一上位就将曹家当做第一要害,说要开始彻查当时的债务,必须查清偿还。但是事事不如意,曹家的大当家也是去世,结果是亏空太大,简直超乎了人们的想象,而且这些钱是当初曹家根本无力偿还的,曹家的亏欠在康熙时期已经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了,曹家也深知这个问题,但是他们还抱着侥幸心理,只要康熙在位,他们就没事,没想到康熙一走雍正开始彻查此事,结果整个曹家都被抄了。  满清有文字狱。一句“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都能招来杀身之祸,曹雪芹总不能说是因为接待皇帝而导致家里欠钱了,于是有了元妃省亲这一幕。  如果皇帝的权力大到了没有节制,自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那么就会出现问题,在满清之前的朝代,文官可以约束皇帝的言行,比如唐玄宗想废王立武,潘好礼就在庭争的时候用“父母之仇,不共戴天。做子女的不为父母复仇,枉为人子。”当开场白,这么骂皇帝他都没事,可见满清对汉人,尤其是文人的“奴化”教育有多么成功。  皇帝都叫“天子”,也就是说他头上有天,一旦出现日蚀、月蚀、彗星、地震这些反常的现象,皇帝也是战战兢兢,不断反省。两千多年来,中国有几百人当过皇帝,没见谁敢自称“不怕天,不怕地”。  皇帝都有忌惮,普通平民却以“顾客就是上帝”当成座右铭。  西弗勒斯昨晚上参观伦敦华埠的先生认为,即便是临阵磨枪,那也比不磨要来的好,他们的表现……异常“精彩”,他的酒吧被波莫娜毁了,于是他只能抽烟,在被呛死之前波莫娜妥协了。  反正喝了掺了神角畜角粉的魔药不会醉,这个时候不喝酒什么时候喝呢?  于是她就叫楼下的阿方索想办法买点酒回来,把小酒吧又恢复了,她还挺喜欢这样偶尔小酌一杯鸡尾酒的,不论外表怎么年轻,她实际年龄已经快50岁了,阿不思邓布利多150岁了还和小孩一样吃甜食,那个老小孩就和彼得·潘一样,永远生活在梦幻般的“永无乡”里,甚至死了都长眠于此。  如果不是因为哈利成了魔法部执行司司长,波莫娜也不想去回忆那些关于法律的问题,她差点成了哈利的教母,而且答应莉莉要保护他的安全,之前她就做的不好,现在是她弥补的时候了。  没错,华埠的商家学开枪就是他们“补课”的内容,对着靶子开枪和真正对着人开枪还是有区别的,尤其是对方还是狼人这种怪物。  即便那些商户对别人说了自己被狼人袭击了,也根本不会有人信的,有很多麻瓜和费农一样,根本不相信有魔法。  至于哈利的“补课”内容则是法律,波莫娜拿起笔,思索着该怎么开头,还没开始写,老蝙蝠就带着一身烟味过来了,他遮住了窗户照进来的阳光,将她笼罩在他的阴影里。  “你要写什么?”  “给哈利的教材。”波莫娜放下了笔,扯着他的袖子可怜巴巴地哀求“帮帮我。”  “昨天见了金斯莱,他说了什么?”  她歪着脑袋想了想“他说不要安排加尔文的人调查魂器的事。”  “也就是说他对加尔文起疑心了对吗?”西弗勒斯讥笑着“他并没有我想的那么蠢。”  “那怎么办?”  “金斯莱想换掉他的傲罗办公室主任,波特是最佳人选,他可是两次打败黑魔王,并且还活着的救世主。”他牵着她的手站了起来“你把酒吧恢复了?”  “我喜欢你调的鸡尾酒。”她亦步亦趋地跟着“这次你们打算巷战?”  “中国人很擅长巷战,他们还有一本书专门讲怎么守城。”  “墨子?”  “只有你才喜欢读那些东西。”他回头瞪了她一眼“你什么时候能停止对他们的好奇心?”  波莫娜摇头。  “我们什么时候给哈利补习法律知识?”  “等这一阵忙活了之后再说吧,更重要的是他要学着成为一个领袖。”西弗勒斯愤恨地说“我敢说他之前的六年一本书都没有看过。”  哈利是魁地奇运动员,他才不会和赫敏一样当“书虫”。  “你知道吗?墨子曾经用辩论的办法让楚王不再攻打宋国……”  “你想喝什么?”他粗声打断了她。  “我不知道,让我惊喜一下吧。”她很快就把话题给转换了。  打仗是男人的事不是吗?所以她就不班门弄斧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