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是唐师爷,有点难以接受:“……所以,你这还有比这三十四条更重要的事?”
“都是人命,分不清谁更重要。”阮明姿沉声道,“还请侯爷跟唐师爷拨冗听小女子讲完。”
宁西侯做了个请的手势。
“承蒙侯爷跟唐师爷信重,没有问程家人为何做出如此丧心病狂之事,然而此事却也不是什么密辛,恰好我也知晓。”阮明姿轻声道,“那些无依无靠的孤儿,有些是身体残缺不全,有些是心智未开,还有些尚在襁褓嗷嗷待付,他们这些毫无生存能力的小孩子,如何在这儿活下去?”
阮明姿见宁西侯跟唐师爷都屏气凝神的听着,她稍稍一顿,也没刻意卖关子,继续道:“他们全靠一个叫绮宁的少年男扮女装,抱着琵琶,去客栈酒楼等地方卖唱。这样挣些银钱,才好勉强度日。”
宁西侯稍稍有些错愕,没有说什么。倒是唐师爷,不由击节赞叹:“那这个叫绮宁的少年,真乃义人。”
阮明姿轻笑了下,赞同道:“确实。”
绮宁如果一个人生活,分明能活的很潇洒,但他选择负重前行——或者不该叫重,在他眼中,那些根本就不是什么“负重”,而是他身上难以割舍的一部分。
阮明姿没有过多煽情,她知道若想说服一个冷静的人睿智的人,过多的主观煽情只会让你的说法显得很不可信,她便择去那些情绪的枝叶,继续平铺直述道:“……有一日,绮宁卖唱的时候,那小院里头的一个小男孩,因着玩毽子时毽子落在了程家一位爷的鞋上,便被那程家人捉了去。绮宁知道后便赶了过去,把孩子带了回来。但那时候已经晚了,孩子跟绮宁身上满是鞭伤,倒也不是我夸张,当时两个人就跟血人也没什么区别了。”
她顿了顿,因为想起难受的事,声音带上了几分沙哑,“那个孩子在小院中排二十三,才不过三四岁,当晚上就没有熬过去,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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