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双方签订的这条补充协议里,尽管言明会和橙光传媒合作,但是里面那条协议很要命,那就是:

        橙光传媒,不能在小说未发布完全之前,把小说内容传到外界,如果在外界流传‘狂奔的月月’未经发布的小说章节,或者内容的话,不论是否橙光传媒散布出去的,‘狂奔的月月’都可以单方面取消合同,并且有权要求橙光传媒赔偿‘狂奔的月月’1000万个人损失。

        起初的时候,橙光传媒是想玩个文字游戏的,想要这个保证更强一些。

        哪成想,刘子夏比橙光的法务更厉害,尽管只是匆匆看了一遍,还是把这条补充协议里面的漏洞给全都挑了出来。

        只要橙传媒的人不是傻子,就不会做这种事。

        “究竟是谁呢?”不光朗文星想不明白,就连刘子夏都想不通这件事。

        可是不管怎么说,那份补充合同等于是被程光传媒给违反了。

        刘子夏这边不光能够单方面地取消合同,还能够向橙光传媒索要1000万的个人损失费。

        没办法,谁叫你合同上标明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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