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林丁强看向了第一个选择。

        系统奖励800万,自己还需要出700万元就能获得四花乳业7的股权。

        在林丁强的职业生涯里,接触最多的除了又臭又长的风投底稿之外,还有就是各家企业的上市募股书。

        他原来也小打小闹过,在看到优良企业的募股书后,会拿出1、2万进行买入,从而赚取外块。

        而四花这次并不是上市,而是股权割让,在林丁强所认识的人里,从来还没有哪家投行的职员能自己独资去参与一个项目的股权分割。

        与此同时,林丁强还要考虑一个问题,就是投资资金的出处。

        以个人身份投资,倘若四花乳业枯木逢春,他还要面临每月分账,钱会打入他的账户。

        而如果四花在得到1500万融资之后,还是经营不力,从而破产,虽然他不是法人,不用承担债务问题。但受死的骆驼尚且比马大,四花乳业的规模虽然比不上蒙牛、伊利,如果进行清算,抵消债务之后,侥幸还有剩余,那这些钱就会按照7的比例兑现给林丁强。

        这两种情况都牵涉到一个税率的问题。

        相反,如果是以公司的方式进行投资,林丁强可操作的空间就相对来说比较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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