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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斗也就持续到半分钟左右,二三十个混混,除了大光头豹三刀外,其他的混混全部倒在地上。每个人都抱着断了的那条腿,在不停的鬼嚎着。

        大光头的腿没断,不是他武功高,而是林翰故意留下来的,既然是重量极的人物么,当然要留到最后慢慢的盘。

        咝!

        看到林翰这么凶狠,那些看热闹的人群,都不禁倒吸一口凉气,接着就是爆发出一阵热烈的议论声。

        一个青年激动的直拍手,“老天啊,真的没想到,这只土狗这么厉害呀,竟然比藏獒还要凶猛十分啊!”

        旁边一个老汉抓了抓头,“是呀,怪不得现在的美女们,都喜欢牵着一条大狗在街上溜啊,原来是为了增加安全感。”

        一大妈一撇老嘴,“切,你懂个毛线,狗的好处多着呢!”

        而物业部的那些保安和工作人员,则一脸的不敢相信,同时在心里又都暗暗的懊悔。

        奶奶的,早知道这只狗这么凶猛,自己也像杨守林一样,装着不怕死的样子,护在董事长身边,那事后自己还不是立马就飞黄腾达了?

        最最后悔的就是那高瘦的眼镜男,他如果再坚持一下不跑的话,那给唐韵的印象,肯定好的多了。

        可是这世上哪有后悔药卖,任凭他肠子都悔青了,也是于事无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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