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愿意带走你,就带走你好了,反正你是我妹妹……更何况,如果换你留在家里,奶奶肯定不会给你好脸色看,在童家长大,可能过得还不如我。”童之奇双手交握,低着头,语气平静,“但我没想到,她也没有照顾好你。”

        “不是——”

        “那些年,你一直被谭明珠的哥哥欺负,不是吗?”

        童之乐的继父姓谭,当年谭叔叔带着个儿子,叫谭明旭。

        谭明旭比童之乐大四岁,他们第一次见面时,他正在青春期,是最叛逆的时候。

        十四五岁的男孩,力气不小,而且不懂得分轻重,每当大人不注意时,他就会将童之乐的衣服丢出去,赶她出门。一开始,童之乐会哭着去找妈妈,后来她发现,每当她告状之后,家里的气氛都会变得沉重。继父不是不管,但就算他拿着鸡毛掸子去抽谭明旭,人家仍旧梗着脖子,连哼都不会哼一下,母亲则只是含着泪,心疼地揉揉童之乐的头,将她抱在怀里。

        “谭明旭也很犟,被他爸揍了几次,更变本加厉。”童之乐说,“后来他不丢我衣服了,他开始打人。”

        那会儿童之乐还只是个小学生,根本就不是谭明旭的对手。

        他总是用拳头说话,冷不丁就来这么一下,她是真的害怕。

        “妈都没有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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