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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阶段,制片人寻找导演、演员、编剧以及整个制作团队,拿着预算开始拍摄作品,直到作品完成。

        第三阶段,制片公司寻找发行公司,签署合约,发行公司与院线联系,制定宣传和发行策略,然后电影上映。

        第四阶段,票房出炉,制片公司、制作团队、发行公司、院线四方划分收入。

        第五阶段,制片公司挖掘作品的周边价值。

        大致而言,电影是如此制作的,专辑也是同理,只是把制片公司更换成为唱片公司而已。只不过,在“第二阶段”,专辑和电影有所不同。

        在签署合约之后、制作唱片之前,唱片公司会拨出一笔预算,但这笔预算不是给制作人的,而是给艺人的。

        这笔钱不是签约金,行话叫做预付款,其实可以算是签约金的一部分,这是完全属于艺人的收入,艺人可以自由支配这笔费用。

        但事实上,所谓的“自由”,还是有前提的。因为这笔预付款,不仅是艺人在通过专辑取得收入之前的生活费,同时也是制作专辑的费用。换而言之,制作专辑的整个团队都是由艺人自己组建的,并且自己掏腰包的。

        在制作专辑过程中,艺人首先需要寻找到合适的制作人;然后组建一个录音团队,包括了录音师、配器乐手、编曲者等等;紧接着租赁录音室,投入正式的录音工作;最后还需要完成混音以及后期制作。

        整个过程的所有费用都由这笔预付款支出。当然,如果是新人歌手的话,唱片公司会安排整个制作团队,但费用依旧是由艺人自己支付。

        一般而言,制作一张普普通通的流行乐专辑,需要花费二十万到三十万美元左右。这只是最基本的花费,不包括聘请大牌歌手合作的费用,不包括拍摄音乐录影带的费用,也不包括保险以及意外情况的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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