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大戏骨 >
        恍惚之间,话语之中正在描述的,似乎不是勒维恩-戴维斯,而是他自己。

        这着实是一种奇妙的感觉,有些荒唐,有些荒谬,还有些喜感。如果说,“地心引力”的相似来自于楚嘉树,那么“醉乡民谣”的相似就来自于蓝礼-霍尔。

        “所以,在电影开篇的时候,勒维恩的演唱是朝气的、蓬勃的,是以自我为中心的;但在结尾的时候,他的演唱却是惆怅的、茫然的,隐隐约约透露出一股困惑。”

        蓝礼将自己的理解和感悟讲述了出来,“但……我不是一位出色的歌手,我没有戴夫-范-朗克的粗粝嗓子,我也没有经历过戴夫-范-朗克的时代浪潮……”说话之间,众人就开始轻笑了起来,蓝礼也跟着上扬起了嘴角,“我是认真的。”

        贾斯汀就在旁边吐槽,“嘿!嘿!去年的三座格莱美得主。”大家更是哄笑起来。

        蓝礼摊开了双手,诚恳地说道,“我更加擅长于叙事,民谣对于我来说,那是一个个故事,关于人生关于生活关于幻想的故事。所以,我更加倾向于演绎歌曲,以不同的情感来演绎。”

        “耶稣基督。”约翰-古德曼也呵呵地笑了起来,“小子,你知道,这是多么一件不容易的事吗?’悲惨世界’里’带我回家’的唱段,可不是每个人都可以讲述出一个故事的。”字里行间却透露出一个关键,约翰曾经在百老汇观看过蓝礼的表演。

        蓝礼耸了耸肩,“那么我猜想,我就是一位出色的歌手了。所以……谢谢。”集体拍掌大笑,就连约翰也是笑容满面,蓝礼扯了扯嘴角,接着说道,“我不太确定应该如何表述,那么,我们就直接演唱一下,看看这个质感。”

        “哇哦,那自然是再好不过了。”乔尔立刻就鼓掌欢迎,大家都也都纷纷跟着鼓掌起来,贾斯汀甚至还吹起了口哨,然后尼尔也一起来凑热闹。“吉他?谁现在可以翻找出一把吉他,递给蓝礼?对,吉他就可以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