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十七日,大明和鞑靼人达成停战、重开互市的协议传回京师。鸿胪寺寺卿柳渊带着协议文本和鞑靼使臣博尔哈重返京师。

        根据最新的协议,第一,鞑靼人的“认罪”文书,加盖小王子的印鉴,由大明向周边诸国分发。

        第二,鞑靼向大明赔偿战争经费400万元。分四年支付,每年支付大明100万元。

        只有补偿到位之后,大明才会重开榆林城外乱井儿城、宣府城外的兴和城这两座互市城市。

        同时,有一个补充说明若鞑靼人再犯互市城市,大明将视之为开战。

        指挥战争的权力在枢密院手中。由张昭牢牢把控着。但是发起战争、结束战争与和谈,这个权力是归内阁的。

        当然,大明的皇帝是可以干预任何一项决策的。

        鞑靼使臣来京,张昭根本就没有露面。仅仅是在弘治皇帝缺席,由首辅李东阳主持召开的御前会议上随大流赞同这个协议。

        他不可能一个人包办所有的事务,总得让大明的精英们就练手的机会。

        这次会议中,礼部尚书秦纮到任,参与会议。陕西巡抚杨一清在不久前接替他的位置,就任“三边总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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