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鼎将近五十岁,一辈子经商养成他讨价还价的习惯。此刻看着眼前的少年,脸上淡定的笑容慢慢淡去。他意识到有些棘手。张昭似乎看穿他的“威胁”。

        把账房、伙计撤走,确实可以造成混乱。京西煤窑、宣府那边也确实是走董家的人脉网络,他有影响力。但是,这真的能对“二锅头”造成致命打击吗?

        不能的。

        他无非就是欺负张昭年轻,用这复杂、混乱的商业局面施压。他以为张昭害怕了。但现在看,张昭隐隐要掌握着谈判的主动,似乎并不畏惧。

        “小儿辈的话,张贤侄何必放在心上?那就两千两银子成交。但是,我要派账房审查知行商行的账目,派遣管事到南口村中监察二锅头的生产等等。详细的条目我都罗列好,这是合约。”

        董鼎从身边的李户书手中拿过合约,递给张昭,“张贤侄,觉得合适咱们就签约。”

        明朝的契约分为两种:一种是在衙门里用印的契约,具备法律效力。这叫红契。另一种是双方私下里商议签订。这叫白契。因为去衙门用印要交钱,民间白契盛行。

        董鼎此时递给张昭的是一张红契:加盖了宛平县令的大印。只要张昭签名就生效。同时,以此来表明他不退让的态度。

        见张昭随意的翻看契约,陈康上前一步,低声提醒道:“少爷…”就怕契约中的条款暗含着陷阱。最好是找一个老成的掌柜来检查。

        张昭笑笑,道:“无妨。”提起笔,刷刷签好名字。偏头,示意陈康带人去把银子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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