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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唰!

        球进,热火先下一城。

        老鹰队迅速反击,蒂格推进到前场之后要了个挡拆,然后突分,给到外线的科沃尔,孟云是和科沃尔对位的人。虽然在进攻中斯波尔斯特拉不限制他的位置,但在防守中孟云还是3号位,和科沃尔对位。

        科沃尔是类似jj-雷迪克的球员,纯投手,跑位灵活,投篮标准,出手迅速,是以为出色的三分射手。

        看到科沃尔在三分线外拿球,孟云立刻扑上去,他并不担心科沃尔突破,事实上科沃尔很少有突破,雷迪克偶尔还会虚晃一枪之后突破,而科沃尔则几乎就是没有,孟云只需要跟上科沃尔的脚步,限制他的投篮就好。

        而孟云速度快,又有身高,对上科沃尔倒是没什么问题。

        科沃尔才一拿球孟云就到了面前,他不禁皱眉“速度果然很快,靠单纯的跑位很难甩开他。”

        科沃尔传球。

        老鹰队是一支团队球队,没有什么大牌球星,全队没有任何一个球员的个人场均得分达到二十分钟以上。但就是这样一支球队,却在上个赛季打出了60胜22负的战绩,甚至超过了拥有詹姆斯、欧文、乐福这三巨头的骑士队,位列东部第一。

        由此可见老鹰队的可怕并不在于某一个球员,而在于整体。

        几次传球,篮球在快速的转移,机会没有停顿,球员也在快速的移动,如同走马灯一般,穿插、跑位,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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