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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咻咻咻,数支弓箭射过他刚才站的地方,没有偷袭成功,反而无意中帮他阻挡了身后包抄上来的敌人。

        在人群中混战的好处是可以减少敌人的攻击面,贴近敌人后能直接攻击他的只有四个人左右,再多就会造成干扰。

        丁昆能在敢死队中活下来,继而晋升斩将武士,跟他惯用一双肉掌对敌有关,使用拳脚自然要近身肉搏,以一敌四对他来说是小菜一碟,经常形成几百人包围却无法阻止他的局面。

        “向队长小心!”又一位敢死队员跳上城墙,刚喊完这句话就有一根房梁似的木桩撞过来,无奈之下只能用手中盾牌来挡,“啪”一下,身体应声飞下墙头。

        悍卒回头,怒吼一声,勾斧卷起一圈寒光,叮叮当当,挡下韦仕文的偷袭。

        “向队长?速速弃械投降,可饶你不死。”韦仕文跑下城楼,亲自出手阻挡这位悍卒。

        从敢死队员的称呼来看,那位悍卒就是敢死队的队长,姓向。

        “投降?呸,问过我的勾斧先。”向队长对上韦仕文丝毫不惧。

        “哼!不识抬举。”韦仕文挺枪想再刺,哪知向队长脚下却急退,然后返身杀进后方的守军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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