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天前陈俊倒在野外,被这一家放牧的闺女救回了家,就这样在这修养了几天。

        陈俊挥舞胳膊示意自己已经健康,他打算前往电影中始发地大昭寺看看,完成那没头没脑的救赎任务。

        临走之际,汉子给他做了一些陈俊看不懂的祈求动作,然后他的闺女,那个叫做卓玛的十五岁姑娘送了他一支特色手链,青黄红蓝紫各色相杂很漂亮,他的十岁小儿子雅格,虎头虎脑的送了他一颗真正狼牙挂饰。

        陈俊也回了礼,他本是想给汉子一些钱的,但他身上一分钱也没有。

        搜了搜行李箱,将一些防晒霜,护肤乳等化妆用品给了卓玛,一只爱国者MP3给了雅格,都是他们喜欢的东西。

        你要问陈俊为什么有这些东西,就连他自己也不知道。

        在昨天他才穿越到了这里,身体还是他的身体,姓名也没改变,只是莫名其妙的系统给他安插了一个流浪歌手的身份。

        说是流浪歌手,其实陈俊还在那简短的身份记忆中发现了另一个隐藏身份——诈骗犯。

        当然不是偷抢,而是针对离婚或丧偶的单身美女富婆的那种钱财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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