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十年前,准备出嫁的娇俏小姐穿着洋装,在西式小洋楼的阳台上,青年单膝跪地,将这枚价值千金的戒指戴在她指间。

        张扬跋扈的少爷在心爱的姑娘面前收敛了浑身毛刺,紧张又兴奋地问,“鹿鸣,你喜不喜欢?”

        “不喜欢,”娇小姐掩着唇,“听说钻石恒久远,你怎么送块祖母绿,太俗气。”

        “我就喜欢大红大绿,轰轰烈烈的,”司归扬了扬脑袋,得意的不得了,“等我娶你过门,也疼你疼的轰轰烈烈,石头算什么,到时候我送你一箩筐金条,我出去打仗,你就在家数金子,数一百块,一千块,一万块,我就回来了。”

        “说,嫁不嫁?”司归拍了拍自己的膝盖,“你再不嫁,那我只好……”

        他噗通跪了下去,双膝着地,将洋人的单膝变成双膝,诚意是加倍的厚重。

        ——看着就像给祖宗请安。

        又土又豪,蛮横又不讲理,像条笨拙讨好的大狗。

        知书达理的小姐咯咯直笑,卷发洋辫乱颤,颤的时光葳蕤,岁月静好。

        司归仰起的脸那样年轻,白衬衫和背带裤有种格外的滑稽英俊,领口系着北平城最时新的温莎领结,眉里眼里都是他最爱的姑娘。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