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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时候,我们家里很穷,很少穿过新衣服。父、母亲常对我说:“新三年,旧三年,补补纳纳又三年。”

        我从来没有穿过夹裤,更没有穿过棉裤,数九寒天,天寒地冻,母亲也仅仅是给我增加一条破得不能再破的单裤子。

        袜子对我来说,算是的奢饰品,日常是想不到穿的。只有过年,才能穿上一双带有纳底的长统棉纱袜子,袜底是母亲亲手缝制的。

        母亲很勤劳,夜夜在灯下为我们纳鞋底做布鞋。

        我顽皮好动,尽管每年春节、端午、中秋三大节日都会得到母亲为我做的一双鞋子,可上脚不几天就破了。

        布鞋都是磨穿了底或是踩烂了后帮。如果是后帮破了,仍舍不得丢弃,还能当拖鞋,拖几个月,直到鞋底磨得只剩下半截。袜子,上脚没几天,大拇指处就破了个洞。好在袜子长,将袜子穿在脚上,向下拉,让破口处向脚底下折过去,用脚趾踩住,继续使用。就这样日复一日,袜子会越穿越短,直到穿在脚上露出了脚后跟才放弃。

        我从来没穿过雨鞋和胶鞋。雨天外出,如果是去附近,就踩自己做的“高跷”或者穿自己做的“竹屐”;如果去远处,就穿三叔给我编的草鞋。

        玩具对我们来说,几乎全是自力更生,自给自足。

        能自己动手做的玩具就自己动手做。例如用铁丝做铁环,用鸡毛扎毽子,用小山竹做弓箭,用橡皮筋做弹弓。我还标新立异,自我创新,将烂毛线和长头发,混合捏成圆球状,用布包好,用针线逢牢固,做成了拍在地上能跳起来的“球”。

        记得有一年吃过年饭,父亲不知从哪找来一面破鼓,送给我和弟弟。我俩如获至宝,高兴得跳了起来。除夕晚上,坐在火炉旁,两人轮流打鼓,一直敲打到鸡叫,算是过了一个快乐的除夕之夜。

        乡里的人很节俭。由于没有电灯,晚上有钱人家用红蜡烛、“洋油”灯照明。山里人,一般都是从松树上,砍下松脂照明。我家则是在一个小碟子里,倒一点点菜油,用两三根棉纱搓成捻子,捻子一头浸在菜油里,另一头搭在碟子沿口上,点燃碟沿上的捻子。亮度极小,为了珍惜那一点点菜油,每晚只能点很短一段时间,吃完晚饭,不等母亲洗完锅碗,父亲就抢着把它吹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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