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就像是一道无形的锁链,约束住人心里的猛兽,让人注意自己的言行。

        不论一个男人看到一个女人有多喜欢,他都不能对她用武力的方式逼迫她。

        如果他想干什么就干什么,那么社会秩序就会乱套。每个人从出生那日起就带着不同款式的枷锁,有的镶金了,有的是铁做的,根本没有什么生来自由的人,麻瓜政府经常用自由、民主来欺骗“选民”,绝大多数接受公立学校教育的普通人都相信少数服从多数,很少有人听过多数派暴政。

        如果将“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原则无限暴力化也是危险的,政客会利用民众对其的多数支持,制造自己的强势话语权。布鲁诺在鲜花广场被烧死,教廷就占据了民众对他的多数支持,否定日心说,坚称地心说,但事实又是如何呢?

        在那个用蜡做的翅膀的故事里,也人为删除了一段话,不能飞得太低,飞太低的话会被海水弄湿翅膀,一样会飞不起来,赫敏格兰杰就是典型被西式“民主”给洗脑的人,她以为给家养小精灵自由就是解放了它们。

        在《十二铜表法》制定之前,平民和贵族之间的矛盾是罗马早期共和国的主要矛盾,法律解释权完全掌握在贵族手里,法官利用这个权利为贵族谋利益,霸占公有土地,侵吞公共财产,平民身份是自由的,可以有财产,从事手工业和商业活动。然而他们不能享有公民权,不能参加库里亚会议和其他一切公共事务,不能与贵族通婚,不能使用公有地,不能参与对国家公有地和战利品的分配及使用,却要负担连年对外战争所需要的兵役和捐税。

        相传公元前494年,正当贵族同沃尔斯奇人、埃魁人进行战争,需要平民服役时,平民却相继离开罗马,聚集在距罗马不远的圣山,宣布将建立新都。

        没错,那些“贱民”就是在外族入侵的时候不顾“大局”出走了,这个国家维护的是贵族的利益,法律也是维护了他们的特权,平民什么好处都没有,凭什么要保护它?贵族老爷们请自己拿起刀剑驾驶战车守护罗马吧。

        没有兵,打什么仗?贵族们只得改变强硬态度,承认平民所选的平民保民官。保民官原为二人,后增至十人。保民官由平民会议选举,他的人身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凯撒就是保民官,职责是保护平民不受贵族高级官吏势力横征暴敛的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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